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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建制演变
建制是机关、军队的组织编制和行政区划等制度的总称。元朝在全国设立11个行中书省,行省为中央王朝的派出机构。广西始属湖广行省。至正二十三年(1363年)划湖广行省南部置广西行中书省,治所设在了桂林。明初袭元制,仍设广西行省,洪武九年(1376年)改置广西承宣布政使司。明代行省,成为地方一级行政区。行省之下,废路为府,以府领州县。同时在少数民族地区设土州、土县 长官司、土巡检司。清初,改广西承宣布政使司为广西省,地方政权的设置基本沿袭明制,后增设厅一级建制。广西军政事务受两广总督节制,省级官员设巡抚、布政使、按察使等。府、州、县官员设知府、知州、知县及同知、州同、县丞等。清朝,省与府之间设道,道员除管理道内政务,或兼管全省盐政,或节制所辖各府都司以下武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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