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广西南宁市上林县大明山东南部,以大明山主峰龙头山(海拔1760.4米)分水岭为界,西北面是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,于2001年12月由原国营上林县龙山林场转制成立,2003年11月晋升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。保护区分为大明山片和东红片。保护区总面积10749公顷,其中大明山片8342.3公顷,东红片面积2406.7公顷。保护区核心区面积4549.5公顷,缓冲区面积2940公顷,实验区面积3259.5公顷。保护区内国有土地面积5366.6公顷(80499亩),分布在大明山片的核心区和缓冲区,占保护区面积的49.9%;集体土地面积5382.4公顷(80736亩),分布在东红片及大明山片实验区,占保护区面积的50.1%。
龙山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常绿阔叶林、典型山地森林生态系统。它不仅是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和生态屏障,也是重要的物种基因库和典型山地自然森林生态系统,森林覆盖率86.93%。在龙头山下,分布有原生性极强的常绿阔叶林,是北回归线上不可多得的绿洲,石山和半石山复合生态系统,特殊的生态环境蕴藏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,具有科学研究的天然本底、特有的多种复层植被,成为中亚大陆候鸟迁移的主要停歇地。